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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超翔 - 教務處 | 2015-09-04 | 點閱數: 404

為增進教師專業,並配合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政策,請鼓勵貴校英語教師踴躍申請 104 年度英檢報名費之補助。
補助原則如下:
(一)資格: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於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筆試或口試」,並達成 CEF 架構之 B2 級者(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二)申請方式:請檢附教師證書影本、報考繳費單據影本及成績通知單影本(請附上報考測驗之對照表),並請於前開表件加蓋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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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4E1105354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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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宣導

#菸菸不熄,傷人傷己;菸害防治,幸福將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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