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教師專業,並配合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政策,請鼓勵貴校英語教師踴躍申請 104 年度英檢報名費之補助。 補助原則如下: (一)資格: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於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筆試或口試」,並達成 CEF 架構之 B2 級者(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二)申請方式:請檢附教師證書影本、報考繳費單據影本及成績通知單影本(請附上報考測驗之對照表),並請於前開表件加蓋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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