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楊銘發 - 教務處 | 2018-03-14 | 點閱數: 38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107 年 3 月 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22274 號函辦理。
二、為促使國民中小學教師深入了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課程理念,掌握課程實踐之核心概念,培育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種子講師,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自 105 年度起辦理十二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種子講師培訓及相關增能培訓,並規劃於 107 年度及 108 年度持續辦理相關培訓。

三、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之「十二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種子講師培訓及相關宣導計畫」,以及委請部分地方政府辦理 107 年、 108 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種子講師培訓研習計畫」(包含北、中、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實踐策略、教師增能課程設計及主題進階回流計畫」(包含必修及選修)相關培訓及研習,惠請所屬單位核予參加人員於研習時間公(差)假出席。
四、有關前開計畫項下相關培訓及研習各場次之參加培訓人員名單與講師名單、課程表,請依網站(http://203.64.159.95/12basic/)公告為準。
五、 106 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差旅費由輔導群經費支應。
 

:::

處室宣導

#吞雲吐霧裊裊煙,身體健康默默減,若要生活有藍天,拒絕菸品最優先。

學務處關心您

:::
展開 | 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