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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朱月鳳 - 總務處 | 2018-10-05 | 點閱數: 36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10 月 2 日臺教國署秘字第 1070118734A 號函辦理。
二、惠請轉知所屬同仁,鼓勵學研計畫相關文件優先以 ODF 文件格式製作、學校行政作業以 ODF 文件格式流通、教師以可製作標準 ODF 文件格式之軟體,作為教育應用工具,教師在職訓練納入 ODF 文件格式等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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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宣導

#不可在有「禁止游泳」「水深危險」等標誌區域內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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