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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郁美 - 總務處 | 2021-02-02 | 點閱數: 326

宣導內容:

(一)109年度居住者所得扣()繳及股利憑單申報期間為11011日至21日,請多用網路辦理申報。

(二)扣繳義務人給付非居住者所得於10日內繳清扣繳稅款者,可同時用網路申報扣繳憑單。

(三)自110年起,扣繳義務人給付特殊優良教師獎金應列單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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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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