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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曾太白 - 學務處 | 2014-05-01 | 點閱數: 564

失業者的春天
羅仔看著報紙的徵人啟事欄,眉頭深鎖,里長伯見狀走過去
關心:「羅仔,你最近還好吧?看你剛剛在那邊搖頭嘆氣的,是發
生了什麼事情啊?」「不知道找什麼工作啦!」羅仔說。里長伯不
解地再問:「你之前的工作不是做得好好的?」
「講到這個就滿肚子怨氣啦!我之前到工地準備拆鷹架時,我
老闆跟我們講說把鐵條、鷹架直接往地面丟,這樣比較省時省力,
我就跟他講這樣危險啦!伊就嘸聽,說我不照他講的做,以後就麥
來做。結果你看!我在下面負責照看有沒有往來的人車,其他工人
一個沒丟準,害我的腳被鋼筋刺穿,結果現在腳一跛一跛的。我
老闆還說都是我不小心,才會受傷!現在也沒辦法做工了!就把我炒
魷魚了!」羅仔激動地講。
里長伯解釋,根據我國已施行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
約」第 7 條,國家確認人人有權享受良好之工作條件,尤須確保
安全衛生之工作環境,勞動基準法第 8 條也規定,雇主對於僱用
之勞工,應預防職業上災害,建立適當之工作環境及福利設施。
所以羅仔的老闆應該要設立安全工作環境,預防勞工受傷,而不
是怪罪羅仔。
羅仔沮喪地說:「現在講這些沒用啦!我現在根本沒辦法搬重
物,又沒有一技之長,不知道要找什麼工作,家裡這麼多張嘴還
等著我養!我看里長伯你要幫我發動愛心募捐啦!」
里長伯想到巷口賣蚵仔麵線的阿娥,之前也是中年失業,後
來到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的職業訓練中心報名學習小吃
料理有成,自己出來創業,生意也還不錯,於是便建議羅仔不妨
也去職訓中心報名參加自己有興趣的課程,學點技能,或許可以
開創事業第二春,並且也提醒羅仔記得去申請失業給付等相關勞
保補助,也勉強可以支應短期內的生活開銷。
羅仔感激地向里長伯道謝,稱當初投他一票果真沒看錯人!里
長伯笑說:「因為國家依『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 6 條,
確認人人有工作之權利,並採取技術與職業指導及訓練方案、政
策與方法,以求完全實現該權利;第 9 條確認人人有權享受社會
保障,包括社會保險。你也要振作,好好努力,多加利用政府的
資源,看看能不能因此找到好頭路!」羅仔連忙點頭稱是。

人權大步走
國家應確保人人有工作的權利,確保人人享有安全衛生的工作環
境,並提供各種資源及社會保險。

相關規定
1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 6 條(工作權)。
2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 7 條(工作條件)。
3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 9 條(社會保障)。
4 、 中華民國憲法第 152 條(予以適當之工作機會)。
5 、 中華民國憲法第 153 條(勞工及農民之保護)。
6 、 中華民國憲法第 155 條(社會保險與救助)。
7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基本國策)。
8 、 勞動基準法第 8 條(雇主提供工作安全之義務)。
9 、 就業保險法第 11 條(保險給付之請領條件)、第 12 條(就業促
進服務)。
10 、勞工保險條例第 4 章(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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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宣導

#吞雲吐霧裊裊煙,身體健康默默減,若要生活有藍天,拒絕菸品最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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