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東山國民中學103學年度國文科、體育科代理教師甄選說明
一.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依據臺南市103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二.甄選科別及錄取名額:
國文科、體育科代理教師各1名。
三.本校代理教師聘任方式將依上開簡章規定,代理教師備取者依代理科目進行試教及口試,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者方為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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