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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文斌 - 學務處 | 2014-08-15 | 點閱數: 568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3 年 7 月 31 日藝演字第 1030002629 號函辦理。
二、有意願組隊參賽之學校,請自行籌措相關經費,並於 103 年 8 月 26 日前填妥參賽意願調查表函報本局,俾利安排相關參賽事宜。逾時未函報參賽意願調查表者視同無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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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3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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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3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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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宣導

#慎防一氧化碳免意外,空氣流通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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