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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玉萍 - 學務處 | 2014-09-03 | 點閱數: 592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3 年 8 月 28 日環署綜字第 1030071723 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適用對象為本國國民,並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elearn.epa.gov.tw/)註冊個人終身學習護照,且同意參加環境教育個人終身學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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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環境教育終身學習勤學獎勵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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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宣導

#逃生動線多明瞭,扶老攜幼免煩惱 拒收逾期鋼瓶,保障你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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