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陳文斌 - 學務處 | 2015-04-09 | 點閱數: 485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統一企業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104 年 3 月 27 日社福字第 104006 號函辦理。
二、學校每月得向該會推薦最迫切需要緊急救助者一名(或一戶),申請時需備申請書、機關急難證明、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戶籍謄本及機關函。
三、若有申請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人:陳文三幹事或林望麟執行幹事,電話: 2536789#8326 。

:::

處室宣導

#應對進退均有據,利害關係要迴避,請託關說要思考,廉潔自持最重要

總務處關心您

:::
展開 | 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