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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文斌 - 學務處 | 2015-04-09 | 點閱數: 522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統一企業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104 年 3 月 27 日社福字第 104006 號函辦理。
二、學校每月得向該會推薦最迫切需要緊急救助者一名(或一戶),申請時需備申請書、機關急難證明、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戶籍謄本及機關函。
三、若有申請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人:陳文三幹事或林望麟執行幹事,電話: 2536789#8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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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統一企業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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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宣導

#不可在有「禁止游泳」「水深危險」等標誌區域內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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